什么是“违禁词”?
“违禁词”是文案审核中的常用说法,不是一份脱离语境即可直接定性的统一法定词表。《广告法》规范的是广告内容和发布行为;同一词语是否存在风险,需结合其是否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、指向对象及完整语境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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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需要检测的广告、直播或商品文案粘贴到原始内容中。
系统按每条规则的处理方式执行自动替换、保留复核或建议删除,并保留风险等级提示。
可直接修改替换结果并撤销或恢复;复制时会自动移除检测标记并保留原格式。
词库检测适合发现明显表述风险,但合规性仍取决于完整内容、推销对象、使用场景、证明材料和行业特别规定。
“违禁词”是文案审核中的常用说法,不是一份脱离语境即可直接定性的统一法定词表。《广告法》规范的是广告内容和发布行为;同一词语是否存在风险,需结合其是否直接或间接推销商品、指向对象及完整语境判断。
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广告主对真实性负责。商品性能、价格、优惠、承诺等应当准确清楚;引用数据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时,应真实准确、标明出处,并说明适用范围和有效期。
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药、兽药和保健食品等广告,依法需在发布前进行审查。互联网软文、直播、竞价排名、链接广告等,还应同时核对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及发布平台规则。
以下为《广告法》规定的常见罚则摘要,不代表对具体案件的处罚预测。
一般处广告费用3—5倍罚款;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,处20万—100万元罚款。严重情形的罚则更高,并可能吊销营业执照。
《广告法》第55条对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第9条禁止情形,对广告主可处20万—100万元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能吊销营业执照。
《广告法》第9、57条医疗、保健食品、教育培训、投资回报等相关规定或发布前审查要求被违反时,一般处广告费用1—3倍罚款;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,处10万—20万元罚款。
《广告法》第46、58条实际执法会结合广告内容、具体语境、违法事实、性质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及主观过错等因素依法裁量。
页面所引法规、指南及平台规则核对日期:2026年8月10日。平台提示库用于发布前排查,不是平台官方完整禁词表;请以最新公示为准。
重要说明:工具命中仅表示建议复核,不等同于法律上已认定违法;未命中也不代表文案必然合规。本页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和文案修改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